天天看点:敦煌法院: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获刑四年
2023-05-16 04: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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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媒体:法治酒泉
【资料图】
近日,敦煌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交通肇事案,涉案被告人季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敦煌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1月11日00时30分许,季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江西五十铃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敦煌市一乡村道路行驶时,与前方同向步行的张某某、王某相撞,造成张某某死亡、王某受伤(轻伤二级),车辆部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季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当日15时许,季某到敦煌市公安局投案。经敦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季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超速行驶且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季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张某某、王某不承担此事故的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季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后驾车逃逸,量刑应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季某虽自愿认罪认罚、且有自首情节,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从宽处罚的幅度;其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超速行驶,属于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且其未能全额赔偿他人经济损失,故敦煌市人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贺晓芬)
原标题:《敦煌法院:酒后驾车,发生事故后逃逸获刑四年》